时间:2023/2/17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杭审公告〔〕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于年1至3月开展了年至年供销合作社改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临安区、桐庐县和淳安县。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自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相继出台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三位一体”农合联体系的实施意见。根据改革文件要求,市本级和临安、桐庐、淳安等8个涉及改革任务的区、县(市)均成立了农合联,并聘任同级供销社作为农合联执委会。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截至年底,杭州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初步融入“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履行农合联执委会职能,为农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年至年市供销社构建市级平台,引领县乡两级供销社,初步实现了农合联组织框架的搭建到工作开展的推进;努力提升基层网络,杭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市县乡三级组织架构,部分区、县(市)提升改造基层网络;我市供销社系统社有企业整体运营较好,经济总量长期位列全国、全省供销系统前列,较好实现了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不够到位。一是农资储备工作不规范。二医院任务落实不到位。三是农资废弃包装物管理不到位。

(二)农产品流通服务作用不够明显。一是农产品流通载体较少。二是县级综合营销平台未发挥作用。三是农产品电商业务发展不理想。

(三)农民合作金融信用服务不够充分。一是惠农覆盖面不足。二是信用服务不够优化。三是农民合作基金管理不规范。

(四)基层供销社改革推进不够有力。一是基层组织治理机构较弱。二是基层组织服务内容不足。三是基层供销社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效果不佳。

(五)社有企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社有企业反哺农业作用不足。二是社有资产管理不合规。三是社有企业公司治理不完善。

三、审计建议

(一)完善体制机制,激发改革动力。要进一步督促落实领导机关的主体责任,成员单位的分工配合责任和供销合作社的直接责任,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按文件要求对涉农服务职能及时进行调整或转移。

(二)积极探索新路,推进供销改革。一是加强政府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要求,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二是加强供销服务体系建设。要结合当地供销社发展实际,分类分步有序推进经营服务体系、基层组织体系、联合社治理体系、社有企业运营体系建设。

(三)加快改革步伐,助推产业发展。各级政府要加强顶层设计,把供销合作社工作放到“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示范市等中心大局中统筹谋划布局,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为重点,带动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户双增收。要因地制宜,切实加强薄弱乡镇基层社改造提升,恢复传统业务,盘活存量资产,逐步恢复经营服务功能。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市供销社、淳安县等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题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细化举措,进一步落实全面整改。对正在实施整改的问题,倒排进度、从紧安排、分步实施;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抓好体制机制建设,巩固整改成果。

杭州市审计局

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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