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杭州卫生监督”一键 我队执法人员对车站、商超、酒店、理发店、足浴店等公共场所进行拉网式巡查,对复工开业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不间断督查,督促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如要求各场所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开展从业人员排查及个人防护、落实店内环境卫生及公共用品用具清洁消毒、做好到店顾客健康监测及防止人员聚集等。 同时在检查中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现场给予指导,能现场整改的立行立改。除去现场实地检查,我队亦利用 日前,执法人员在对复工的某足浴店检查时,发现该店保洁员在为下一位顾客准备足浴间的过程中,对上一位顾客使用过的足浴位垫巾竟未进行更换! 该足浴店的此种行为不符合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完善企业复工“负面清单”管理机制的通知》中“直接接触宾客的公用服务用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的要求,违反了《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学校、幼托、旅游、建筑工地、羁押监管等人群聚集的场所(单位),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要求,严格落实紧急应对措施”的规定。 当日,我队执法人员立即予以立案调查,查实后将依据《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第六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非经营性单位并可以处元以下的罚款;对经营性单位并可以处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危险的可以处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的规定,对该足浴店进行严肃的行政处罚。 形势依然严峻 思想不能松懈 我队将本着“开业一家, 安全一片”的原则, 继续加强防控措施的监督指导, 切实保障辖区群众身体健康。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linanzx.com/lasly/969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