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卫生计生科研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闽卫科教〔〕号),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现就申报年度福建省卫生计生科研人才培养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福建省卫生计生科研人才培养项目包括卫生教育联合攻关计划、医学创新课题、卫生计生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卫生计生软科学研究课题、卫生计生青年科研课题,以及卫生计生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等6个项目类别。   二、申报总体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科研能力和条件。   (二)项目申请者应为申报单位的在编人员,且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人员。申请者的申请项目如已获得厅级及以上课题立项资助,不得以相同项目重复申报。   (三)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应合理,总投资超出省卫生计生委实际资助经费部分,项目申请者应在申请书中做出自筹的承诺。   (四)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附上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权属、自筹配套经费落实等。   (五)涉及病原微生物检测、诊断等科学研究,请向科教处索取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P2)证明;涉及生命科学和医学伦理问题,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见附件11);涉及实验动物,需填写动物实验合作协议(见附件12)一式两份送科教处盖章后至福建医科大学动物实验中心开具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并注明项目名称。   (六)项目实行限项推荐申报,卫计委将结合往年我院申报数、中标数等实际情况分别下达年分配指标数(详见各项目申报指南)。   (七)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5中的相关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八)每名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数不超过1项。同一项目或同一申请者均不得同时申报本年度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和医学创新课题。   (九)已承担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创新课题、卫教联合攻关课题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再申报本年度卫生计生科研人才培养项目。项目申请人需提供以往项目已结题证明,方可申请年各类项目。   (十)已连续两次申报同类项目未获立项的,须隔一年以上方可再次申报。   三、申报受理时限   院内评审请于年12月15日前报送纸质申请书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院内评审通知届时将公布于院内网。院内审核通过后报送定稿项目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一式1份(为原件),无需装订。具体需提交的福建材料详见各类型项目申报指南。电子文档发送至科教处邮箱:xhyykjk

.   四、注意事项   (一)卫生教育联合攻关计划申报通知将另外下发。   (二)我院在研省卫计委项目需于12月10前报送项目在研执行情况表和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具体在研项目清单见附件14。项目类别为“A”的项目必须进行结题验收,如项目确认无法进行,请递交项目中止报告;类别为“B”的项目为今年到期项目,如完成研究任务,请按时填报结题材料,如不能结题,请填报执行情况和延期申请;类别为“C”的项目请填报年度执行情况。具体的填报须知及表格见附件15。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和结题率将为我院纳入下一年度安排项目的参考指标。   五、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至科教处外网博客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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